“孩子放学了,家长没下班。”三点半难题已成为涉及众多家庭的社会公共问题。
为回应百姓呼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四川省教育厅25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可以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下午六点期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服务以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综合实践活动等为主,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实施意见》自印发30天后施行。这意味着从春季学期起,中小学就可以提供课后服务了。
文件于网上公布后,点击很快破百万,受到了各方高度关注。
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严禁变相补课
近年来,我省部分学校先后开展课后服务,宜宾、乐山、资阳、眉山等市陆续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对课后服务进行规范,省教育厅在《实施意见》中明确,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第三方机构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