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厂房租金进入普涨模式,临深片区甚至同比翻了一倍,给实体企业带来巨大冲击。本报率先报道了东莞企业厂租之困,引起东莞各方高度重视(详见羊城晚报10月19日相关报道)。12月4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指导意见》,重拳出击整顿“二房东”炒厂房行为,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实体经济发展。
不接受个人和中介竞价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堵与疏结合,突出源头治理防范“二手房东”炒作。按照东莞市政府的要求,首先将提高准入门槛,明确镇村厂房物业必须一律进入镇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交易的,不接受个人和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竞投,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实施租税联动,在镇村厂房物业租赁交易中,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进驻企业的产业类型、税收贡献、技术水平、产值规模等要求,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同时,提高监控能力,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牵头建立多单位协同监管机制。镇街(园区)在今年年底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同时各镇街(园区)专门设立违规转租分租的举报电话和受理机制。对违约违规转租分租过程中的恶意操纵、敲诈勒索以及包庇纵容等行为,列入涉黑涉恶的专项打击范围。
违约转租分租三年禁入市场
此外,明确提出提高违约成本。在镇村厂房物业交易合同中依法约定禁止转租分租条款和履约保证金条款。对违约转租分租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镇村厂房物业承租。
记者发现,本次出台的新举措,并非“一刀切”,而是多方平衡。比如针对重点企业承租、续租,将提供“绿色通道”。重点企业承租镇村厂房物业的,可参照公开竞价的市场行情适用磋商交易程序。允许重点企业在租约期满前1年内提出续约申请,符合有关要求的,按程序审查准予续约;允许特殊项目转租分租,对镇村厂房物业,仅限经市有关部门或镇街(园区)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中小微创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开发商、平台运营商,可在承租前向属地镇街(园区)提出统租改造后转租分租的申请。当然,转租分租的改造方案须事先报经安监、消防、环保、住建等技术审批。
企业因经营规模收缩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分租的,租期、租金、分租转租改建方案、分租转租新增租户数量等,必须与业主单位协商一致,草拟补充协议,由业主单位报请所属镇街(园区)批准,村组集体厂房物业还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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