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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19-03-01 20:53 来源:互联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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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谷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谷宁先生已于 2010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谷宁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谷宁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dongmiyhp@tvt.net.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

  邮政编码:518057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6 月 9日

  附件:

  谷宁先生:1983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0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69)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 12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6 月起任深

  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谷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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