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创业女孩李延(化名)不幸患癌,她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了“20万元”的筹款项目,短短一天时间便完成了筹款。然而,有网友向众筹网站反映:李延有自己的公司,且名下有房有车,质疑她“诈捐”。多番考虑,李延决定取消众筹项目,退还了所有的善款。
患癌女孩众筹退还 当事人:家庭并不富裕 筹款迫不得已
3月4日下午,李延在轻松筹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被确诊为鼻咽癌,高额的费用让原本不太富裕的家庭陷入了绝境,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并发起目标金额为20万元的筹款。
长江日报记者在其发起的筹款自述中看到,李延称父母身体不好,需长期服药,每个月退休金仅4000元。她在朋友的一家小电商公司上班,负责管理运营业务。丈夫工作繁忙,如果丈夫来医院照顾她,家里将彻底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治病所需的治疗费用让他们家庭陷入绝境,希望好心人能够帮助她。5日上午,20万的筹款已经完成。
然而,网友质疑很快出现:李延实为公司负责人,且名下有房有车,应该是不会缺钱,质疑其存在诈捐行为。
6日,长江日报记者证实,李延发布的病情信息均属实。对于网友质疑的“公司负责人”“有房有车”,她也直言:基本属实。“确实是一家初创期小公司的公司法人,有一套房产。”李延称,筹款发起后,差不多一天的时间就筹集了20万,其中大部分是自己亲朋好友。被网友举报后,平台工作人员也与她进行了沟通,为了不给轻松筹带来负面影响,她决定将所有善款一一退回。
“虽然我将钱退了回去,但很多朋友还是将钱打到了我的微信和支付宝上。目前,已经收到了8万左右的善款。”李延说。事已至此,李延心中仍有疑惑:自己的情况难道不能发起轻松筹吗?为何被网友质疑成诈捐?
当事人:家庭情况并不富裕,筹款也是迫不得已
面对网友的质疑,李延觉得自己很“冤”。李延称,自己是孝感人,大学毕业后留在武汉创业。为了让父母在武汉有个落脚的地方,前年在古田购买了一套房产,每月有6000元的还贷压力。
关于经济状况,她解释道,自己确实为公司法人,公司是2014年创办的,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只有18人。家里的大部分积蓄也用于她的前期创业中。她在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虽然每月有1万元的收入,但其中6000元用于还贷,根本存不下钱。车也是5万元左右,主要作为公司谈业务使用的代步工具。
李延坦言,被确诊为鼻咽癌后,医生告诉她,前期要做化疗,对说话会有影响,整个治疗加恢复期大概三年左右。虽然治愈率为85%,但公司正在起步发展阶段,大部分业务都是自己一个个去谈下来的,三年的治疗期,公司的业务怎么办?如果因为自己的病情,耽误公司的发展,无疑是雪上加霜。
被网友举报后,李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为了不给轻松筹带来负面影响,也希望更多的网友保持一个初心,一颗善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她决定将所有善款一一退回。
轻松筹:主要为重大疾病患者筹款,发起者应提供真实全面信息
6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了轻松筹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轻松筹平台的筹款条件是针对国家公布的重大疾病患者。对于申请筹款的患者,在提交完全部证明材料并审核无误后,项目将上线到轻松筹微基金的公开募捐页面。如果在筹款期间,有网友举报,工作人员调查其提交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后,平台将冻结筹款。
对于经济条件这一块,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硬性规定,如果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属于刚需用房,还是可以申请筹款,但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平台一般不会审核通过筹款申请。
该工作人员指出,申请者在发起筹款时,应尽可能提供更全面、详细的个人病情及经济情况信息材料,以便佐证申请人所言情况。
延伸阅读:
众筹丧葬费是对社会慈善的误读
“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因为一起车祸,四川省中江县小伙杨龙在“轻松筹”上发起了众筹,希望大家为他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7月10日晚些时候,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随后,轻松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事情追溯到7月8日上午10点40分许,省道106线中江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三男一女共4名老年人当场身亡,私家车上一男一女受轻伤。
4位老人的不幸罹难的确令人感觉到悲痛和惋惜,撞人小伙面临的自责与困境也值得同情,只是采取网络众筹的方式凑丧葬费非常不妥当。虽然撞人小伙为死者垫付丧葬费的初心是因为愧疚感、责任感,但是这种丧葬费本质上属于可能发生的赔偿款,毕竟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交警部门仍在调查当中,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尚未正式划分,那么撞人小伙既可能没有责任,也可能要承担责任。如果撞人小伙完全没有责任,所谓的赔偿丧葬费就不存在了,那么众筹就可能变成了一场无意的骗局;即便撞人小伙要承担责任,死者的丧葬费更不应该让善良的网友买单,因为丧葬费的发生根本原因是撞人小伙违法在先。
如果任何人因为违法行为导致的债务都能够靠众筹解决,那么无异于变相地鼓励违法。违法处罚的结果必须要让违法者自身承担,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和约束力才能真正发挥警示作用,引导更多的人尊法敬法守法。互联网众筹的机制是慈善事业的新发展、新突破,其信息传播的广度、社会透明度、筹款的效率等优势特点促进了社会慈善,既让社会公众拥有了更加便捷的善意表达平台,也降低了困难人群获得慈善救助的成本。
慈善活动的对象应该是因为客观因素导致遭遇困境,慈善法就规定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行为属于慈善活动,并不包含帮助违法者摆脱因为处罚导致的困境。慈善法还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很显然以“不想坐牢”博取同情的众筹活动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社会公德,必须坚决反对。另外,撞人小伙“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的说辞也会误导捐款人,因为积极赔偿并不意味着能够绝对地免除刑罚,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不能相互抵消。由此可见,众筹丧葬费事件不仅违法背德,还严重误导捐赠者对法律问题的认识,误导性和迷惑性都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