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周慧晓婉)2月1日,据台湾媒体报道,日前钮承泽被一名从事电影工作的女子指控性侵,台北地检署于今日已侦查完毕。据检方调查显示,确认女方下体有钮承泽的DNA。另外,钮承泽一直以喝醉当作理由不认罪,但经调查发现,他在事后可以清醒地传信息给受害女子,认定他根本没有“意识不清”,因此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钮承泽。
2018年12月5日,据台湾媒体报道,52岁的导演钮承泽被传在拍摄电影《跑马》期间性侵女性工作人员。事发后女方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妇幼警察队报案,验伤报告证明整个性侵过程是“非自愿”。警方也证实已介入调查。
2018年12月10日,针对钮承泽性侵事件,经过3个半小时侦讯应讯后,台北地检署最后准许其以150万新台币(约33万人民币)获得保释,但限制其居住、出境、出海。期间,钮承泽应讯时不断辩称“我当晚喝太醉了,不记得发生什么事”,甚至还在受访时喊话称“很喜欢她(受害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