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間,國家統計局新聞辦公室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稱,國家統計局社科文司在解讀2018年全國時間利用調查數據中,提到了“中等收入群體”的名詞,引起了一些媒體的關注,實際上,這次時間利用調查中的“中等收入群體”是“中間收入組”的概念。
國家統計局表示,為了分析收入水平與活動時間的相關性,在時間利用調查日志表后面,我們設置了一個關於估算月收入的問題,有八個選項,分別為:“沒有收入”、“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2000元”、“2000-5000元”、“5000元-1萬元”、“1-2萬元”、“2萬元以上”。根據調查對象填報情況,各收入群體覆蓋調查對象人數分別為2000元以下18663人,佔38%,2000-5000元22305人,佔46%,5000元-1萬元6289人,佔13%,1萬元以上1323人,佔3%。在解讀中我們對收入群體進行了歸並,將2000元以下稱為低收入群體,2000-5000元稱為中等收入群體,5000元-1萬元稱為較高收入群體,1萬元以上稱為高收入群體。這種劃分方法在各種調查中很常見,實質上就是“組”的概念。這與一般意義上的中等收入群體劃分標准不是一回事。本次調查結果中提到的“中等收入群體”這個名詞,與一般意義上的收入群體劃分標准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