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天津12月24日电 (孙海龙)今日中午,闫女士在天津市河北区乐购超市内的金大福首饰专柜购买了一对银手镯。购买后在家中仔细观赏时,发现左手的银镯上的印花和右手上的不相对称,且有破损的痕迹。闫女士下午又找到商家进行更换,记者也随同前往。
闫女士将情况营业员说明情况后,对方仔细查看后告知可以给予更换,但只能更换高一价格的手镯,不能更换低于原来购买的价格。闫女士质疑是谁的规定?并询问为何不能开具正式发票。营业员告诉闫女士:“开发票要缴纳4%的费用。”记者现场联系了工商部门人员。得知营业员的说法涉嫌违反税法,税务部门会对于给予查处。此外,记者表示商家对消费者只能更换高价格的手镯的说法,有霸王条款之嫌。在记者的连番质疑下,营业员向负责人汇报后表示,给闫女士更换了一对克数稍高于原来购买的手镯。对此,闫女士表示认可,但对商家的不开具发票的做法,仍表示异议。表示将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