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15日电(记者 潘德鑫)为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贵州省近日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片区)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短板。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州各县级人民政府将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乡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整合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为主体、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为补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新格局。
贵州将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为其配齐配足教育教学功能教室和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各项设施设备,改善学生食堂、厕所等生活卫生条件。乡镇(片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贵州将着力改善学生吃、住、学、乐等基本条件,确保寄宿学生一人一床,宿舍设置储物柜等设施,浴室淋浴热水供应正常运行,安全饮用水设施满足师生每日在校学习生活需要并定期消毒、检查,厕所布局合理、采用水冲式、洁净卫生且能满足师生使用需要。
为建强优化师资队伍,提升乡村学校办学吸引力,贵州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同时,因地制宜稳步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