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据|六成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因小事引发
11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以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的刑事一审审结案件为统计依据。报告结果指出,2016年以来,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近六成案件因小事引发,近四成案件中出现人员伤亡。
通过数据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近三年一审审结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其中,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具体来说,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六项罪名的案件量占比较高。排名前两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案件量,占比分别为39.01%和30.04%。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交车司乘纠纷刑事案件中,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分布呈现两极化特点,新一线大中城市和五六线及以下小城市合计占比接近一半,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呈增长态势,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
此类案件被告人中是乘客多还是司机多呢?从案件被告来看,其中近7成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其中乘客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占比约55.7%,然后司机犯罪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占比约为56.86%。
公交车司乘冲突因何而起?数据显示,纠纷的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可以看到这些纠纷的起因都相对的比较琐碎和细小。
同时,在面对纠纷时,约三成案件的当事司机选择了避让,仅在一成案件中,出现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对此专家提醒:当发生司乘冲突时,其他乘客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干预,避免意外发生。
此外,值得警惕的是,超七成案件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而从纠纷发生时间来看,约六成案件发生在13时后和21时前。
(责编:王紫、胡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