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
4月11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官方平台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演员范冰冰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被告因发布侮辱、诽谤范冰冰的文章,被判令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七日向范冰冰公开致歉,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8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