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博:
| 金融之星 > 生活 > 娱乐 > - 正文

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陆续胜诉 被告须赔偿共计15万元

2018-12-05 13:46 来源:互联网综合
金融之星 更多文章>>

李小璐

12月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社交网络上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件陆续胜诉。

被告人因发布针对李小璐的侮辱、诽谤言论构成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李小璐赔礼道歉并赔偿。同时被告还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内容

此外,该律师事务所还表示,已接受李小璐女士委托,对于再有诽谤者将一一取证并继续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必达财经

热点推荐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金融之星立场无关。金融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金融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