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首部有关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其审议次数之多,创我省立法之最。
在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方面,《条例》有诸多亮点:
按照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和扩大优质增量并举的动能转换思路,对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进行了制度安排。如规定建立健全以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单位资源要素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和亩均效益企业分类评价制度,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相比我省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加注重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角度进行规定,明确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规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政府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不得“设置限制和排斥民营企业的条件”,坚决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为解决“独角兽”“瞪羚”企业偏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不足等问题,从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和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规定。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系统布局创新链,促进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还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支持力度方面作出规定。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完善司法信息公开机制,审慎规范采取刑事手段;为增强企业信心和预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和作出的政策承诺”。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海岛生态保护的创制性立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新旧动能转,作为金融服务企业的中投汇昌需要在创新上取得哪些突破呢?
金融对经济发展起到资金融通的作用,新动能的转换,需要大量资金,必须高度依靠金融业的支持。但山东的金融发展是极其落后的。注册地在山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仅占全国的2.8%,相当于浙江的1/4、江苏的2/3;管理基金规模仅占全国的1.4%,相当于浙江的1/5、江苏的1/3。境内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数只相当于江苏的1/2、广东的1/3。山东无法像南方省份那样注重民间的资金融通,这既是金融发展落后,也体现了民间极端保守的理财思想,一个只注重稳定的民族只能吃饱,无法富强,大力发展金融业,中投汇昌创新成立一项以政府信誉背书的高质量金融服务,联合银行、民间资金加快做大金融资产规模,助力山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投汇昌通过兼并重组、发起设立等方式,加快布局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核心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全力打造功能明确、优势突出的投资业务体系。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持续提升专业投资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打造金融投资与实业经营良性循环、优势互补的产融结合生态圈,形成与金融产业相互支撑、风险对冲的产业体系。坚定不移提升金融企业自主管理能力,积极布局国际业务。
深化金融特色化、精细化服务能力,聚焦细分领域,为“小企业铺天盖地”提供金融支持。只有落实深化改革,重点解决金融供给不足问题,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中投汇昌才能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资金资本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