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被查,拉着交警说情,理由惊呆网友……驾驶员:求求原谅我这一回吧,我91年还是个孩子。交警内心:我93年的难道是个宝宝?
6月25日,京台高速万庄服务区入口处,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导流带上,司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车辆一直处于鸣笛状态。交警巡逻时发现该车异常情况,原以为是司机违停,立即上前查看。
“师傅!师傅!”交警数次拍打车玻璃,而司机依然无动于衷。
无奈之下,交警只好和同事一起晃悠车,最后才把司机晃醒。司机一下车,交警便闻到一股酒味,经过询问,司机果然是酒后驾车。
眼看被抓,司机上演了求饶戏码,而理由竟是“我是一孩子”。
交警:你多大了
司机:我91年的
交警内心:他要是孩子那我是什么啊?我93年的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检测数值为3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最后民警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网友评论:
网友:那是个巨婴
延伸阅读:
这样的“巨婴”宝宝 还真的不止一个
近些年来,此类新闻频繁走进公众视野,“巨婴症”也屡屡为人诟病。熊孩子高空抛砖砸死行人,90后疯狂辱骂执勤交警,初中生用弹弓射击地铁玻璃……面对舆论与处罚,父母往往表示“他还是个孩子,别太苛责他”,轻描淡写中,将是非曲折模糊化,“义正言辞”间,视道德法律如无物。
而对于此类“高能”言论,大伙也总是回怼“他还是个孩子,请不要放过他”。可嘲讽与玩笑过后,更须得看到,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究竟多少岁能称之为“孩子”,而在于为何“孩子”这一简单称谓竟成为了许多人推卸责任、推脱责罚的“护身符”。
年龄固然是评判一个人成熟与否的依据,但不该是教育缺位的理由。3岁也好,31岁也罢,人之所以为人,不在于年龄大小,而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他所处的年龄阶段,是否有违法律规则和道德伦理。正如31岁尽可以是父母眼中的孩子,但绝对不能做社会的“巨婴”。
我们能够理解,父母对儿女的深爱,然而古人早有言“爱子,教之以义方”。犹记得在之前的一则新闻中,一小男孩在小区电梯内小便,孩子妈妈知晓此事后,不仅严厉批评且每天由孩子父亲监督孩子打扫电梯一个月。如此教子,不仅是对孩子成长行为的矫正,更体现出父母对是非的客观判断,也自然广获赞许。 我们也相信,这样教育背景下长大的孩子,未来也将为社会贡献正能量。
父母爱子女,必将为之计深远。就像新闻中那个“31岁的孩子”,必须要接受“成年人社会”的法则,即便父母情绪再激动,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一味将孩子护在“襁褓”中只是害他而已,如何不为了“保护”而与孩子“一致对外”,才是所有父母一辈子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