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广西巴马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场后,对穿着警服的司机进行酒精测试。记者从一名村民拍摄的现场视频中看到,事发现场,一辆浅色机动车冲出路面,掉进对向车道旁排水沟。
视频截图事故车辆的后方,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蹲坐在路边,疑是打电话。他的身旁,躺着1名幼儿和1名身着黄色上衣的女子。
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消息,2019年7月2日17时许,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洪晚村良丰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2名路人受伤,其中伤者刘仁芬于当日22时2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容梓霞目前仍在县人民医院抢救中。
经查,交通肇事者为巴马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罗晓韬,涉嫌酒驾。目前,罗晓韬已经被刑事拘留,相关的案件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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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一交警醉驾致1死4伤 一审被判14年
2018年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市环江县一交警莫某醉驾肇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2017年4月29日晚,莫某驾驶白色越野车至朋友家中聚会饮酒,醉酒后由其友人曾某驾驶其白色越野车送其返家。当晚23时左右,车辆正常行驶至环江思恩镇某路段时,莫某强行要求曾某停车,以下车聊天为由诱骗曾某离开驾驶席。曾某下车后,莫某突然窜至越野车驾驶席,将未熄火的车辆驶离。车辆刚驶出数米远,随即撞上一辆路边停靠的小型汽车,但莫某并未停车,而是加速驶离现场。次日0时,当莫某驾车行驶至桥西路某路段时,车辆失控冲向道路左侧,撞向道路南侧路边正在营业的夜宵摊,造成一人死亡,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莫某迅速以倒车的方式调整方向驾车逃离现场,后在环江县某园区被民警查获。交警将某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检验,莫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3.5mg/100ml,远超国家规定的醉酒标准(80mg/100ml)。
2018年12月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莫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碰撞停在路边的轿车后继续行驶,高速通过城区道路,超速一倍以上,碰撞路边的夜宵摊及行人、车辆,造成他人死、伤及车辆受损后,未停车查看继续驾车逃离现场,直至其所驾车辆受损熄火才停止,其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及数台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成立。针对莫某否定本案事实,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