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298路车行驶到绿城广场站附近,一男子坐在女孩后座,看女孩发困低头养神,男子左手从椅子缝摸向女孩。女孩发觉后回头,随后求助车长。在女孩报警后,男子突然开窗想跳窗,298路车长陈勇玮反应迅速,上前死死抱住男乘客,该男子随后被带到派出所。
郑州这位车长说,既然乘客求助他,他就必须为乘客维护正义。当时,接到女孩求助后,他先将车停靠在安全地带,之后上前询问此事。男子起初不承认此事,女孩准备报警时,男子拉开左侧车窗,身子已经探出窗外半截,被车长一把抱住,将他拉回。这时,车长和女孩一起将男子摁住。
事后,据郑州公交调出的监控画面显示,男子当时不但摸了女孩,还将整个身子贴了过去。
目前,郑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夏季来到,很多女性穿着清凉暴露。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在此提醒,警方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遭猥亵后,最好记下嫌疑人的具体信息后及时求助和报案。从一些外地类似案件来看,涉嫌猥亵他人的,一旦查实,将被警方拘留。
延伸阅读: 抢大巴车方向盘 张家界一男子被判刑 3 年
5 月 17 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案。因为抢夺司机的方向盘,男子胡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9 年 1 月 26 日,被告人胡某乘坐湘 AY5868 大巴客车从长沙回张家界市,当车辆行驶至张家界市西溪坪老院子路段时,因下车地点问题胡某与大巴客车司机发生争执,随后胡某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大巴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大巴车偏离了正常行驶路线。
案发时,车上载有乘客数十人,且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胡某的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已经造成了高度危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接连有多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宣判。
比如 2019 年 4 月,隆回县法院曾通报了一起案例,2018 年 11 月 25 日,庞某青在隆回县与他人乘坐 5 路公交车去往桃洪镇时,庞某青要求中途下车,被公交车司机以没有公交站台为由拒绝后,庞某青抢抓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实际载客 20 余人的车辆瞬间失去控制,斜冲出路面,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才刹住汽车。车辆开回路面后,庞某青欲再次抢夺方向盘,被他人制止。最终,庞某青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庞某青有期徒刑 2 年。
此外,5 月 8 日,在哈尔滨市,乘客吕某因在公交车行驶中殴打驾驶员,获刑 6 年;5 月 9 日,海口市,女乘客陈某因掌掴公交车司机,获刑 4 年 ……
案件宣判后,不少网友有疑问,这些人的行为看上去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为什么会这么判?
" 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就是对生命权的尊重。" 雨花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文伟介绍,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对乘客以及车辆行驶的周围群众和财产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9 年 1 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行驶过程中,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尤其是如果具有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在实际载客 10 人以上或者时速 60 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等情形之一,还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