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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放开涨跌限制将定价权还给市场

2019-02-02 10:00 来源:互联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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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同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上交所明确,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为此,在总结现有股票交易涨跌幅制度实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础上,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限制放宽至20%。此外,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投资策略中心主任顾慧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的推出,意在建立一个更市场化、更透明、更具价格发现功能的股市制度,通过资本市场助力优质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为了让资本市场能够更准确地对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进行定价,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的功能,就要求在交易环节减少人为干预,因此“T+5不设涨停/T+6及之后20%涨跌幅”就成为兼顾现有其他板块涨跌停限制的过渡性选择。

  在谈及放宽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的影响时,顾慧君表示,此规定在短期内可能会引起科创板本身较大的波动,这种波动会外溢到创业板等相关板块,也会提醒上市公司审慎经营、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的重要性,否则会遭受市场的严厉惩罚;从中长期看,如果此项规定能帮助市场更好对上市公司进行定价,那其可能过渡到与港股、美股一样的不设涨跌停的制度,并会推动其他板块改革其交易制度。

  光大证券(601788)分析师谢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定价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各参与方充分自由博弈则是合理定价形成的关键,从发行和交易层面把定价权还给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由高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交易所拟明确科创板上市公司上市头5天的涨跌幅限制完全放开,第6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20%,给予了市场充分自主定价的空间,有利于现有上市公司的价值发现。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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