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涉及20家企业,其中有5家医院上榜,两家为民营医院。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河北定兴县医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含有“胰岛素强化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根治手术”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9月,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辽宁大连上善骨髓炎中医专科医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整理运用祖传至今的古秘方,治愈率达98%以上”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8月,大连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安徽长征微创外科医院在其网站发布含有“成功率高达95%、治愈率达95%、有效率99%、一次性彻底治愈、安全无损伤、无痛苦、不复发、无耐药性、无毒副作用”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的规定。2018年8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8万元。
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在其网站发布含有“疗效显著,安全无痛,无任何毒副作用,不产生依赖性”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8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重庆璧山聚沣医院在其医院通过LED显示屏、印刷品等形式发布含有“神经系统疾病:……达到快速治愈顽疾的目的、安全、对皮肤无任何副作用”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1月,重庆市工商局璧山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万元。
据了解,辽宁大连上善骨髓炎中医专科医院与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均为民营医院,前者于2014年建立,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后者2006年注册成立,为普通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