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两个阶段。
(二)舞蹈类专业(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方向)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三个专业,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两个阶段。
(三)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
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初选只进行筛选,成绩不计入复试。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复试考生资格,2019年1月25日前后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1月14日(每天9:00—18:00)。
报名网址将于1月9日之前公布。
考试内容要求
1.音乐类考生: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技能一、技能二(在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四类技能项中任选两项),确定其中1项技能为初选测试技能,录制1首曲目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录制过程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不得扩音,不得添加音效。
2.舞蹈类考生: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录制采用全景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得中断、不得剪辑。
3.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
4.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详见《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初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5.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复试
复试为现场测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2019年1月26日—1月30日下午5点),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参加现场测试。音乐类、舞蹈类复试内容及要求分别按公布的《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执行。
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大部分,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包含乐理、听音及视唱三部分,占总成绩15%;复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基础乐科成绩按比例相加形成。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技能项分考场独立测试,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5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35%。
2.基础乐科
基础乐科包含听音、乐理、视唱,其中听音与乐理为笔试,考试时间共100分钟,其中乐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听音约为40分钟;视唱为面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听音、乐理、视唱成绩各占总成绩5%。
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两个部分,占总成绩90%;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为集体笔试,占总成绩10%。复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听音与舞蹈常识成绩按比例相加形成。
1.专业技能测试
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占总成绩55%、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占总成绩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