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梁永清 闫巍)1月2日,略阳县公安局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开展查控勤务时,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扣押雉鸡300余只。
1月2日下午3时许,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从甘肃康县方向驶来的小型越野车行驶到公安检查站附近欲行又止,形迹可疑。随后,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驾驶员欲加速逃离被强行截停。经盘查,发现该车后备箱里有7个大装满东西的编织袋。民警打开袋子发现装的是已死亡雉鸡(学名野鸡,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经清点共304只。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不能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明。民警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询问,驾驶员康某称拉的雉鸡是从甘肃康县收购来的。目前,该案已移交略阳县森林公安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