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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訂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於1日正式實施。對於新興的電子煙,《條例》明確規定,吸煙是指吸入、呼出煙草的煙霧或有害電子煙氣霧,因此,禁止吸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制品和吸傳統卷煙,也禁止吸電子煙。(1月2日觀察者網)
電子煙被納入控煙范圍勢在必行。電子煙裡的液體中含有興奮劑和香精,不同的香精帶來不同的口味,液體在電極加熱的作用下,發生化學反應,產生煙霧,在此過程中,由於液體的蒸發,從而可能會產生一些對人體有害的物質,而對胎兒更構成一種“嚴重威脅”。
電子煙對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不容忽視。許多青少年是從一開始吸電子煙到正式吸傳統卷煙,研究發現,44%嘗試過電子香煙的非吸煙青少年表示,他們打算在第二年嘗試吸傳統香煙。而我國吸煙低齡化趨勢明顯,據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我國一些省市青少年平均吸煙年齡已經降低至10.7歲。勸阻青少年吸煙,就必須同時遏制電子煙。
其實早在2003年,我國正式簽署由世界衛生組織倡議發布的《煙草控制框架條約》,其中明確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煙草制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任何其它實物”,其中就包括電子煙這種產品。
然而,由於電子煙被認為不是煙草類產品,也不屬於藥品、非保健品和醫療器械,大多數電子煙處於“三無”狀態。也因此,目前國內電子煙市場尚缺乏統一的產品標准、安全評估和監管體系,也沒有一個特定的部門對其實施監管。比如曾有報道,電子煙竟公然在校園周邊銷售。
現在最新修訂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把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澄清了對電子煙的模糊認識,對於禁止吸煙場所同樣禁吸電子煙有法可依,這將有助於改變目前電子煙大行其道的現狀,大大減輕電子煙的危害,並推動控煙的進程,值得各地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