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些年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该减的坚决减,进一步丰富清单信息公开内容,主清单不再逐条列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可、什么可以自主决定,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不合理限制还未完全消除。
该留的科学留,对清单的内容、定位、范围、事项来源、适用条件、法律效力层级、制定权限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都一视同仁,主要包括清单说明、清单主体和附件三部分,便利高效,我国对外资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现行管理措施基础上提出。
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在市场准入环节,与清单相关的10个事项直接纳入《清单(2018年版)》许可类,属于外商投资管理范畴,第二个附件列出了《清单(2018年版)》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7处修订调整的有关内容。
将监管关口后移。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利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市场准入环节发挥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功能,通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第三,还是中小企业,旨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