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沈明:12月1日,上交所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召开会员座谈会,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标准、发行承销方案、交易制度、持续监管,以及注册制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展开讨论,本报今日推出相关采访和解读。
本报记者 朱宝琛
12月1日,上交所召集会员理事、监事(以下简称“会员”)召开座谈会,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集思广益,征求市场意见。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总经理蒋锋以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席座谈会。与会的11家会员主要负责人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标准、发行承销方案、交易制度、持续监管,以及注册制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逐一进行讨论,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与中国市场现状就方案要点提出了各自 的意见建议。上交所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收集,并逐项与参会会员进行探讨交流与思想碰撞。
参会会员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应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平稳试点为目标。作为行业选出的代表,参会会员应与证监会和上交所一起,以促进改革成功落地为己任,为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献计献策,为全面推进注册制试点改革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据介绍,此前,上交所已完成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方案草案,将尽快综合此次座谈会及市场各方的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订完善。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各项准备工作;以“高标准、快推进、稳起步,强功能、控风险、渐完善”的工作思路,抓住有利时机发挥增量改革的后发优势,种好这块资本市场的“试验田”。
值得关注的是,在12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14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上交所副总经理刘绍统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应该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增强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比较高、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新兴产业,并且达到一定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
“注册制在国内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这次试点注册制应该学习借鉴国际资本市场注册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来试点探索注册制,形成比较明确的上市标准和时间预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刘绍统说,同时,根据科创企业运营的规律和投资者的风险识别、承受能力,兼顾市场的流动性,也应当完善科创板的相关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相关交易机制,选择适合科创板特点、适合科创板需要的相关交易机制。
他同时表示,从上市到退市,加强监管非常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强化对发行人申报发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强化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项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我们争取努力建设好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市场。”刘绍统说,目前上交所正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研究起草业务规则和配套的制度,开发相应的技术系统,抓紧推进各项工作,争取能够积极稳妥落实落地。
(责编:李栋、朱一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