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评
科创板需要制度创新才有发展前途
注册制改革不等于完全放弃市场管理,不等于企业可以为所欲为。科创板要建立起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环节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真实全面,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
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5日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这一重要决定引发市场强烈关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交所相关负责人迅即发表谈话,就科创板的建立和制度建设向市场提供相关信息。这一消息公布两天来,不仅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热门话题,国内众多科创企业已开始探讨在科创板上市的可能性,并为此做积极的准备。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出现的科技创新成为推动全球范围内新经济兴起的主要动力,资本市场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国一大批具有新经济特征的风险创新企业破土而出,经过20多年成长,已经出现了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的新经济企业。目前,正在努力推进经济转型的中国,对于以科技创新带动经济健康稳定增长寄予了更热切的期待,建立科创板,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保证经济增长,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重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来推动科技创新,为此在深圳先后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从目前的效果来看,这两个板的建立与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这两个板在制度设计上偏于保守,缺少足够的制度创新,导致它们成为“缩小了的主板”。科创板的建立应当记取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教训,积极创新,使其表现出不同于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鲜明特色,对推动科技创新真正发挥作用。
令人高兴的是,科创板将作为我国推行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率先使用注册制,这保证了科创板从降生伊始就能焕发出全新面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方向,近几年由于股市行情相对低迷,这项改革迟迟未能推出,对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拖了后腿。科创板决定采用注册制,政府对于企业的挑选和审核不再起作用,可以使进入的企业真正接受市场的检验,有助于真正优秀的科技创新企业脱颖而出。
当然,注册制改革不等于完全放弃市场管理,不等于企业可以为所欲为。科创板也要建立起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真实全面,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与此同时,注册制试点也给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在科技创新成为市场主流以后,不排除一些企业会假冒科创之名上市圈钱,欺诈投资者。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需要主动出击,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应该体现为对上市企业的股权结构要有灵活机制。我国不少风险创业企业在创业初期采用“同股不同权”的股权设计,这成为它们在A股上市的一个制度障碍,以致不少企业不得不到国外上市,导致上市资源的流失。今年,香港证交所已经对此进行了改革,促成“独角兽”企业在港上市成功,而内地由于制度框架未有突破,只能推出CDR制度来让这些企业变通上市。科创板建立以后,就可以像境外同类市场一样,对“同股不同权”公司打开上市大门,从而使科创板发挥出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独特作用。
科创板是为科技创新服务的,它自身也需要积极进行创新,才能有发展前途,并为主板和其他板探索出可资借鉴的经验。最近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证监会也表示了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的积极态度。科创板建立以后,还应该在交易监管上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杜绝出现各种超越法律的“清规戒律”,使这个新生市场展现出旺盛活力和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