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他强调,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经济学版特邀请专家撰文对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以及未来发展进行解读。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再加上近来社会上关于民营企业的地位、前景等出现了一些“杂音”,制造了市场恐慌情绪,扰乱了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和自身发展前景的信心。
在此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于11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非凡历程,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宣示了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立场。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总书记的讲话让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深受鼓舞,信心倍增。
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是针对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给出的有效应对之策。为贯彻落实这些重要政策举措,我认为,重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
一要引导和鼓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树立长期发展的信心。要让广大的民营企业家充分认识到,我国经济拥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发展潜力和回旋余地,有13亿多人口的巨大内需市场,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不断增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人力资本丰富。总体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经济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我国有能力有条件维持中高速经济增长的目标,每年全世界25%~30%的市场扩张仍然会在我国。上述这些都意味着,我国是民营企业发展机会最多最好的地方。
二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要继续为民营企业“松绑解套”,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三要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的成本。
四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既定政策。着力解决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不敢贷甚至抽贷、断贷等问题。增加金融产品,完善直接融资市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展能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的金融机构。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借助金融科技的支撑,更多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在服务民营企业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更好发展。
五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促进政商双方“亲”“清”交往。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覆盖面广、互动经常的政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与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健全企业诉求的收集、处理、督办、反馈制度,使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有途径。
六要优化环境、厚植土壤,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执行政策一视同仁,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稳定预期,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
我坚信,只要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开拓创新,我国的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07日 13版)